院属各部门:
校徽是识别石家庄学院的重要标志,也是我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人文精神和外在形象的高度凝结与展现,是学校标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树立我校良好的公众形象,扩大学校的影响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根据我校“十一五”规划意见,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校徽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内涵要求
1、校徽的设计应体现我校多年办学的历史文化积淀,体现学校“厚德博学、崇实求新”的办学精神,体现我校“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体现学校师生的精神面貌和理想追求。
2、校徽设计应主旨鲜明,寓意深刻,简洁庄重,构思新颖,易于辨识,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较强,不与兄弟院校雷同。
(二)形式要求
1、作品应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并要用文字说明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所代表的含义。
2、作品应有较强的延展性,便于制作,易于在各种媒体上、印刷品和其他载体上应用,能提升石家庄学院的整体形象。
3、作品打印为A4幅面,分辨率不低于350dpi,文件格式jpg或 psd;作品也可手绘,但必须工整绘于A4纸上。
4、徽标中所用中文请用简体字,亦可用中、英文对照。我校名称的英文标准拼写请在我校网站下载。
5、作品请附200字左右创意说明,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二、征集范围 全校在职师生员工和离退休教工。也欢迎校外专业人士和我校毕业生参加。
三、征集时间
从2007年12月6日起,至2007年12月25日止。
四、评选步骤
1、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从中筛选出15份作品;
2、在全校师生中征求意见,选出入围作品10件;
3、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复审,将入围作品进行排序,并由专家推荐出获奖作品;
4、将专家推荐的作品报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5、采纳的作品将在学校网站、《石家庄学院院报》上发出公告。
五、奖励办法
1、此次征集活动为有奖征集。将设置一、二、三等奖各2名,优秀奖4名,入围奖5名,参与奖若干名。
2、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优秀奖、入围奖和参与奖将颁发获奖证书。
六、有关事项
1、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供至少一件校徽设计作品。美术系教师至少提交4件校徽设计作品,美术系学生至少提交8件校徽设计作品。
2、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为作者本人承担责任。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3、校徽设计的作品需提交手绘或电脑彩色效果图以及作品的电子版。不具备绘画基础人员的亦可提交校徽设计作品的文字创意。
4、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及所在部门,如属集体创作,需注明参与创作人员姓名。
5、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6、作品提交的方式:
(1)网上投稿: 电子信箱: sjzxyb0058@126.com
(2)书面报送: 行政楼312室党委宣传部
附:石家庄学院南、北校区平面图(请到校园FTP下载)
石家庄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7年12月10日
http://www.sjzc.edu.cn/col2/article.htm1?id=1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