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作品要求
1、旅游形象标识 要求凸显北大湖旅游的特色,紧扣度假休闲、滑雪天堂和生态旅游的主题。展示度假区的整体形象,具有时代感和感召力,构图简洁明快、色彩协调鲜明、立体感强。标识设计使用A4开本,彩稿2份,并配以设计理念和文字说明。 2、旅游宣传口号 要求易读、易识、易记,琅琅上口,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亲和力、吸引力、号召力、启发性和宣传效果,控制在16字以内。 3、摄影作品 要求取材于北大湖体育旅游休闲度假区内的自然景观、民俗风情、人文景观及体育赛事等题材。以自然景观为主。规格12—16寸;黑白、彩色均可;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合成、添加、改变色调;单幅或组照不限;领奖前作者需提交底片、数码照片等原始文件,核对后归还底片。 二、活动时间 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7月30日(作品征集截稿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三、主办单位 吉林市旅游局 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评选及选定办法 由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旅游形象标识设一、二等奖: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三名,奖励人民币 2000元。 2、旅游宣传口号设一、二等奖: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二等奖三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3、摄影作品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五名,奖金人民币 500元。 评选结果将于2008年7月底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五、参与方式 将参赛作品邮寄或电邮至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吉林省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邮编:132224,电子邮箱WWW.JLBDH@163.com)投送稿件时,请在信封背面或电子邮件主题处标明参赛作品字样,后附作者签名原创声明一份,并提供作者单位、身份证号码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2-4202007,0432-4202016 联 系 人:刘先生、于先生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负责。 2、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利。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4、活动解释权归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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