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对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对偿举报工作进行细化。为破获杀人、伤害致死、爆炸、绑架等特别重大刑事案件或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的;为破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提供线索的;为破获放火、强奸、劫持、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等刑事案件或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的;为破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或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隐患,提供有关违反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线索的;为提供介绍、容留、引诱、强迫、组织他人卖淫活动,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形式的妨害风化活动线索的……等等纳入奖励范围,公安机关视情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元至20000元不等。为确保举报奖励经费及时发放,该局对举报奖励经费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举报人可通过接收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短信、来人等方式受理违法犯罪举报线索,举报电话可拔打110或057683333110网络举报:(zjsmga110@163.com)。对举报不实,恶意陷害、诬告他人或谎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举报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利军):浙江省三门县公安局 林利军
http://www.cpd.com.cn/gb/jqbb/2008-06/23/content_9813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