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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至20000元  三门公安有奖征集线索
作者:精英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6-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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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公众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积极性,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浙江省三门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三门县公安局处理公众有偿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谁举报、谁受奖”、“谁承办、谁奖励”、“一案一奖,一事一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并给予奖励。

  为提高对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对偿举报工作进行细化。为破获杀人、伤害致死、爆炸、绑架等特别重大刑事案件或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的;为破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提供线索的;为破获放火、强奸、劫持、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等刑事案件或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的;为破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或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隐患,提供有关违反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线索的;为提供介绍、容留、引诱、强迫、组织他人卖淫活动,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形式的妨害风化活动线索的……等等纳入奖励范围,公安机关视情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元至20000元不等。为确保举报奖励经费及时发放,该局对举报奖励经费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举报人可通过接收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短信、来人等方式受理违法犯罪举报线索,举报电话可拔打110或057683333110网络举报:(zjsmga110@163.com)。对举报不实,恶意陷害、诬告他人或谎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举报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利军):浙江省三门县公安局 林利军

http://www.cpd.com.cn/gb/jqbb/2008-06/23/content_9813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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