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照片内容
前四届博览会筹备及博览会期间的照片。黑白、彩色照片(含反转片)和数码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具体包括:从2004年筹备举办博览会以来,博览会筹备期间及举办期间的各种相关活动,例如博览会开幕式,展馆展品,签约洽谈,会期服务,各种会议论坛,文化交流(学术演讲或论坛),演出(民歌节、风情东南亚和校园演出等)等活动上领导致辞、剪彩仪式、合影,汽车拉力赛,中国—东盟合作之旅等大场面或特写照片;广大媒体、民众关注参与博览会的照片;博览会举办地南宁具有代表性的风景图片,会展中心照片;中国与东盟11国具有代表性的风景、风土人情照片等。
二、征集时间
截止于2008年9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 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4名 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特别奖10名 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
入选作品约100幅(组),每幅(组)奖金150元(颁发证书)。
四、评选方法
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广西摄影家协会邀请资深摄影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五、投送照片注意事项
1.投送照片数量不限,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构图严谨,色彩还原正确、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投送单幅作品规格为5×7寸,组照规格为5R扩印片(8幅以内)。作品不得装裱。作品背面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背景、人物、事件和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因各种合作关系,曾经提交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的照片不再参与此次活动评选。
3.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4.谢绝通过电脑、暗房制作改变照片原有影像的作品。
5.作品评选结束后,将通知入选作品作者提交作品光盘(只接受TIFF格式,文件大小为20M以上)。
6.所有获奖或入选作品,征集照片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宣传、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7.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8.入选两幅作品以上的广西作者,可以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9.寄送作品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注明“中国—东盟博览会照片”字样)
邮编:530023 联系电话:(传真)5622667 联系人:宋兰兰、莫凡英
广西日报社、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广西摄影家协会
http://www.caexpo.org/gb/xghd/t20080722_80262.html |